小区内公共设施被损坏,该谁来负责维护?
如果当时小区里的公共设施被损坏的话,那么肯定是找到相应的负责人来进行维修。如果有人恶意损坏小区公共设施的话,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负责维修这些公共设施。
首先小区的水、电、天然气等等资源都属于小区的公共设施。这些公共设施可以让居民的居住需求得到保障,让人们可以更加舒适的进行居住。除此之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设施也属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主要内容。
可是有人故意损害小区的公共设施的话并且这些小区设施的维修费用并不在相应的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范围内,就需要找出具体的损害人,让这个人对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或者是赔偿。如果并没有办法确定具体的负责人的话,就需要按照受益人分摊的原则共同维修这些公共基础设施。如果住宅楼房外的公共基础设施损坏的话,就必须要让管理部门进行维修工作并且需要把所有的居民按照居住的面积换算成相应比例,对这些费用进行分摊。
如果是共用单位或者是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就需要有这个单元房的所有居民共同承担。除此之外,如果一栋楼房有两个单元门的话,也需要让这栋楼的居民对维修费进行分摊。总而言之就是在维修这些公共设施的时候,如果没有能够找到准确的负责人的话,就必须要让这个项目的受益人共同分担这些维修费用。当然如果能够找到责任人的话,最好这样子就可以明确到人,让负责人对这些维修费用进行承担,但是有时候这些公共设施是因为时间太过老旧的原因并不是由某些人恶意破坏的,所以在这个时候就需要让大家共同分担这些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