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被龙啸云霸占了家产,为何还说李寻欢不值得同情?
因为那些都是李寻欢自己拱手送出去的,自己送出的让人怎么同情?那就不叫同情,而叫滥情了。龙啸云所住的府邸,他的老婆,他的吃喝拉撒睡原本都是输于李寻欢的。而李寻欢是一个多情英俊的浪子,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才有人同情他。但问题是,龙啸云所拥有的一切并不是他从李寻欢手里抢夺过来的,而是他自己没担当送出去的。基于这一点,就让人无论如何也同情不起来。把自己的老婆都送出去了,这种人值得同情吗?不值得。
更不值得同情的是,把自己老婆送出去了,他还自认为很受伤?明明最受伤的不是林诗音吗?都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就这么把她送出去了。这是爱她吗?不是!至少以今天的观念来说,这肯定不是爱,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谈什么爱。打个比方:你爱的人,把你送给了别的男人或女人,你有什么感受?是感激吗?肯定不是。所以李寻欢哪里值得人去同情呢?明明值得人去痛恨呀!这样的人怎么可能配拥有爱情呢?他不配的。
当然也有人觉得他值得同情的点在于龙啸云忘恩负义,背地里陷害他。实际上龙啸云也很憋屈,他爱林诗音是没错,但是最初他并不知道林诗音和李寻欢是相爱的,因为那时候林诗音和李寻欢是以表兄妹互称的。正儿八经的人谁能想到两个人表面上是兄妹,暗地里却已经互定终身了呢?反正龙啸云他没想到,而此时李寻欢又是他最好的兄弟,所以龙啸云就告诉李寻欢:“我爱上你表妹了。”
但是龙啸云万万想不到,自己最好的兄弟听到后,拍拍屁股走了,还说:“兄弟,我把老婆和家产都给你了。因为你救过我的命,也是我最好的兄弟。”龙啸云知道后虽然高兴爱人到手了,但是他也是一脸懵逼的。为何?因为李寻欢直接摔了摊子到他脸上,人拍拍屁股走了,连拒绝的权力都没给他。因此龙啸云就被迫背上了一个“夺人所爱”、“抢人家产”的坏名声。所以龙啸云也很憋屈啊。更憋屈的是,李寻欢又回来了,那么这一切要不要还给李寻欢?还?那儿子都有了怎么还?不还?就是因为没还给李寻欢,才被人唾弃的!所以李寻欢一点都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