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朱元璋杀了很多贪官却还是无法杜绝贪腐呢?问题出在哪里?
对“草根”出身地朱元璋来说那些作为百姓的日子里受到的贪官污吏的欺压如跗骨之蛆一般难以忘记,对于宋元两朝衰亡的深究更让身为天子的他难以释怀,这也就造就了他一生绞尽脑汁的与贪官污吏作斗争的状态。
但无论用什么样的办法,多么重的刑法,贪官仿佛还是层出不穷,即使他杀了15万贪官,却还有更多人以奋不顾身的自杀式心理疯狂敛财。难道是明朝的官员格外贪财吗?朱元璋用尽手段,为何还是制止不了贪官?
纵观古今,明朝的律法无论与哪朝相比都是十分严格的,而与贪腐有关的条款则是其中最苛刻的一部分。明朝律法明文规定,贪污的标准是60两银子,如果地方官吏贪污的总金额达到60两以上,不仅要斩首示众还要“剥皮萱草”。
别惊讶,这的确就是字面意思的“剥皮”,并在里面填上稻草,展于城头或闹市以儆效尤。当然,朱元璋不会将所有贪污的人都施以此种刑罚,但能够被施以此刑的大多都是身居高位的皇亲国戚或者公卿侯爵。
洪武十三年,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的儿子第一个被朱元璋做成了“皮草人”。朱亮祖是跟随朱元璋征战天下的开国功臣,明朝初立他便被朱元璋封为永嘉侯,令他镇守广州,并给予他一定的兵权,一时之间广州一地论声望权势再难寻得与他匹敌之人。
但这样一个人却串通当地豪强,肆意收受贿赂保护着乐意“孝敬”他的恶霸,甚至多次故意刁难当地有名的清官道同,最后竟发展到率军包围县衙强抢罪犯的地步。
忍无可忍的道同一纸奏折上告,却被他抢先一步予以污蔑,朱元璋先看到了朱亮祖的奏折,二话不说令人斩杀道同,而道同的奏折摆上龙案时,朱元璋再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此事以朱元璋亲自鞭杀朱亮祖及其长子朱暹告终,虽然朱亮祖因旧日功勋留了全尸,其子却被毫不留情的施以“剥皮萱草”之刑,然而道同却实打实的是死得冤枉。
此事乍看之下是朱元璋对贪腐之人的严刑峻法,但背后却藏着他治理贪腐的极大弊端,那就是不重事实。
朱元璋作为皇帝能够因一份诬陷的奏折而不加调查地斩杀一方官员,那么他的臣子自然也效仿其行,以一种“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态度来对待此类案件。甚至有的官员为了完成抓贪官的KPI,将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无限放大,造成了许多如道同案一般的冤假错案。
这种风气不只是让朝廷上下人心惶惶,更加重了贪腐的滋长。在当时不少人通过向上官行贿来免除“莫须有”的罪名,时长日久那些真正的有罪之人也开始通过“走动”来为自己脱罪,清白的官员为了不被冤枉而变成了有行贿污点的贪官,因此而走上贪腐捞钱之路的官员不在少数。除此之外,60两银子的贪腐便要杀头,此等严刑峻法看似震慑了一些人,但同时将更多“一时情难自禁”的官员逼上了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