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损益表中的净利润为负数。企业所得税预缴的所得税申报表只需填写收入,成本和利润三项。利润项目将根据损益表的总利润填写。即使填充为0,也没关系。无论如何,它是预付的,并将在年度清算期间再次调整。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本行数据与利润表列示的利润总额一致。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
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收入数额,指标设计的意义在于数据采集,不参与计算。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指标意义在于数据采集。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中的“利润总额”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不存在必然的勾稽关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表惯例,申报表中存在勾稽关系的“行、列”,一般会在填表说明中标注计算公式,表明彼此之间的表内关系。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第二条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在2015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修订之前,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暂不需提供“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因此,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