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转入是否已经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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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转入和换证无关,换证是手续如下:
一、颁发范围
从2009年9月28日起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申请办理“新证”的人员。
二、颁发条件
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完成财政部门要求的各有关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的会计人员。
三、颁发新证时间
颁发新证从2009年10月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对持有“旧证”的人员颁发“新证”。
四、颁发新证工作方式
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系统所属单位持证人员换证工作的组织、宣传、指导、审核和有关证件、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有主管部门的会计人员应将有关表和资料提交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本系统会计人员资料收集审核,并汇总填写《新城区2009年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再按照本次换证工作统一安排的时间,报区财政局办理换证手续;无主管部门的会计人员可将有关证件、资料直接提交区财政局办理换证手续。
五、颁发新证提供资料
1、有效期内成绩合格单。
2、《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申请表一》。
3、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免试科目的还需提供珠算证等相关免试证明。
4、近期同一底版2张1寸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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