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档案怎么处理?
2022-11-18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一般来说,档案在毕业后择业期可申请两年内由学校代管,择业期内未被转走的档案将在期满后,由学校转到学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参与西部计划或支教工作的,档案将由学校保管,等支教期满再来学校提档案。
目前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大学毕业后,毕业生应尽快将档案转至单位或就业服务部门及人才代理机构等人事部门,避免给自己的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同时,大学毕业生在见习一年期满后,应按国家规定转正定级,而不应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后就不再过问。
对于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其户口与档案可以申请派回生源地,其户档的迁移、转递流程与参加派遣的同学一样;也可以申请将户口和档案存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须缴纳一定费用,由学生本人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获得准许后将调档函及相关材料交与学校,学校为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档案的重要性:
人事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和工作表现,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由其学籍档案转化而来的。高校毕业生通过签订就业协议、灵活就业等途径获得报到证,并放入学籍档案中,由学校转递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管理的人才交流机构后,毕业生学籍档案才正式成为人事档案,真正地发挥作用。
因此,毕业生档案是转变成为人事档案的基础。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含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单位不负责管理档案的),应按照毕业生生源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由学校寄回生源省、市、县的相应接收部门。
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份档案才转成人事档案(这期间档案在工作单位或者人才交流中心或者挂靠在代理托管机构)。
如果毕业生毕业后未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在一年派遣期后(211工程学校是两年),其学籍档案过期,将被打回原籍,进入劳动局,转变为工人档案(这期间档案在劳动局)。
扩展资料:
一些高校毕业生在将档案存放至人才中心后,误以为档案会“自行生长”,对其不闻不问;还有部分毕业生工作飘忽不定,将档案留在自己或亲朋好友的手上,用的时候可以随时拿出来。这两大误区对毕业生造成的一个最大影响是:由于档案一直停留在毕业时的状态,将直接影响毕业生重新择业后的转正定级和工龄计算。
一般来说,非国有单位的职工,只有通过人才中心才能申报职称,通过招考进入事业单位或做公务员,以及异地调动,也必须在当地人才中心办理相关的调档、政审等手续,这样一来,一直没有变化的档案将对毕业生个人权益带来极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