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时期父母去世时,古人为何都要守丧三年?
作为有着5000年文化传播的泱泱大国,居丧制度也是其中一项特点鲜明的流传下来的制度,所谓的居丧制度是指长辈去世后,家人为表达自己的哀思之情而在饮食起居各方面都不同于平日的表现。
最早出现守丧三年的说法要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应该是由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孔子提起的。在《论语》中有记载:“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 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这段话就是对守丧三年原因最有力的诠释, 宰予 觉得守丧三年时间太久,但孔子说孩子三岁时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当父母去世,守三年丧,是对父母环抱我们三年并抚养长大的一点还报。
以此来看,古人守丧三年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表达对父母长辈的哀思,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古来最讲究的就是仁孝,孝敬父母的衡量标准之一就是对于长辈去世丧仪的规模、伤心程度以及守孝三年的决心和是否能够安分守孝。所以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就有了守丧三年的行为,并一直被沿用,古代的官员在有长辈去世之后都会有回家丁忧的行为,这一点在现在的古装电视剧中也多有体现,回家丁忧是必须为之,在这期间,如果出现有玩乐奏乐、嫁娶、怀孕生子等行为,都会被视为行为不端,所以在古代,礼仪制度是非常细致且严格的。
不过父母之恩大于天,父母于子女的付出远远不是这守孝三年能够报答的,在日常生活中,多孝敬父母才是对父母的最好的报答,心怀感恩才是报答的最好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