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和倒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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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 · 日常在线分享金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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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严格意义上是会倒闭的,但是在法院宣告公司破产,中国银保监是有权指定其他的保险公司进行代管,处理现有保单的后续理赔、退保、保全等服务。
拓展资料:
保险公司破产以后的流程:1、保险公司破产,应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人民法院宣告。人民法院指定破产清算组,负责清理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破产清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清算程序进行。但是,为维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依法维护保险的基本功能,有关保险公司破产财产在本条有强制性的清偿顺序规定。在破产财产确定后,优先支付破产费用。2、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为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破产财产的管理、估价、清理、变卖和分配而必须支付的、由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的各项费用,称为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以下各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清算组在管理破产财产过程中所负担的债务,包括清算组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破产宣告后因对破产财产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破产宣告后因破产财产不当得利所发生的债务等。3、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后,尚有剩余的,才能依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依本条的规定,受破产财产清偿的请求权分为四个顺位:第一顺位请求权为保险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请求权;第二顺位请求权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权;第三顺位为保险公司所欠税款请求权;第四顺位为对保险公司享有的一般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位的保险公司债务的,则按照比例清偿。
所以即使保险公司会倒闭和破产,我们也不用担心,公司破产之后也会支付被保险人相关赔偿,不会影响保单持有人的的权益。中国银监会也会安排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受让其保险业务,履行其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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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 专注科普财经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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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是不会倒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第一百三十七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控。

第一百三十八条

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办理再保险; 

(二)限制业务范围; 

(三)限制向股东分红; 

(四)限制固定资产购置或者经营费用规模; 

(五)限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 

(六)限制增设分支机构; 

(七)责令拍卖不良资产、转让保险业务; 

(八)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九)限制商业性广告; 

(十)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第一百三十九条

保险公司未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任准备金,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再保险,或者严重违反本法关于资金运用的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责令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作出限期改正的决定后,保险公司逾期未改正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选派保险专业人员和指定该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组成整顿组,对公司进行整顿。 整顿决定应当载明被整顿公司的名称、整顿理由、整顿组成员和整顿期限,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四十一条

整顿组有权监督被整顿保险公司的日常业务。被整顿公司的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应当在整顿组的监督下行使职权。

第一百四十二条

整顿过程中,被整顿保险公司的原有业务继续进行。但是,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责令被整顿公司停止部分原有业务、停止接受新业务,调整资金运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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