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抚养,孩子户口可以在男方那里吗?
离婚之后如果孩子判给了女方,那么在征得女方的同意以后,孩子的户口是可以放在男方那里的。但如果女方不同意的话,孩子的户口必须要迁到女方这一边。因为在我国的《婚姻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当父母离婚之后孩子判给谁,那么孩子的户口就应该跟着谁,除非另外一方同意。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当中,当父母离婚之后,最受争议的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以及财产的分割问题了。正常情况下,如果父母离婚,那么双方可以私下里面协商一下,主要就是协商一下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问题,最好是能够沟通出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然后再去签订离婚协议书,接着再办理离婚手续。当然也不排除双方没有办法协商好这个问题,这个时候就只能够诉讼离婚了,也就是说等待法庭的判决。
假如说通过法庭的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最终是归女方的话,那么孩子的户口通常也是要跟着女方走的,此时就需要去给孩子办理迁户手续。办理这个手续的时候要带上女方的个人身份证,要带上离婚证,先到男方那边把孩子的户口给迁出来,然后再到女方的那边派出所办理准迁入证明。
当然,如果在离婚之后女方是同意让孩子的户口继续留在男方那边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但如果是这样的话,从法律上来说,这个孩子其实还是跟着男方的,毕竟户口还在男方那边呢。实际上父母在离婚之后受到伤害的肯定是孩子,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以户口来作为报复以及要挟对方的理由,还是建议大家应该好好协商一下,实在不行的话再去法院起诉,然后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