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有哪些
1、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2、企业不交社保处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3、不给员工上保险的工资也要做进工资表里。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因此,不管是否上保险的工资,都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