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是什么战争后签订的?
辛丑条约是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签订的条约。
19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激烈争夺和瓜分中国,造成中国空前严重的民族危机。1900年爆发的义和团运动,引起帝国主义列强恐慌,它们决定亲自出兵镇压义和团,英、美、日、俄、法、德、意、奥八国组织联军侵入中国,8月攻入北京。1901年9月7日,清政府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即《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的不平等条约,给中国人民带来空前灾难。清政府甘于“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成为帝国主义列强统治中国的工具,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辛丑条约》带来的军事影响
《辛丑条约》规定,外国军队可以驻扎北京(包括东交民巷使馆区)及从北京至山海关沿线十二个重要地区。日本的“清国驻屯军”(后来的中国驻屯军、日军华北驻屯军),就是在条约签订前夕以“护路”、“护侨”为名派遣、签订后正式宣布编制的一支驻军; 也可以说,它是《辛丑条约》的产物。
这支部队人数屡经变动,华北事变后,日本在列强的默许下,于1936年将驻屯军编制升格,扩充驻军人数,并不断在北平丰台等地向中国军政当局进行军事挑衅,最终导致七七事变的爆发。东京审判涉及这段史事时,还曾围绕《辛丑条约》展开调查。
以上内容参考 澎湃新闻-《辛丑条约》有多屈辱:字字血泪,句句含悲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辛丑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