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五年制改为六年制是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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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后小学改成六年制。
1980年1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中小学学制,准备逐步改为十二年制。今后一段时期,小学学制可以五年制和六年制并存,城市小学可先试行六年制,农村小学学制暂时不动。”
1982年北京、天津、上海、浙江联合编写的六年制小学课本投入使用,开始实行12年制,小学6年,中学6年。
简介
小学教育除了教育的特点外,还有独特的基本特征:一是全民性;二是义务性;三是全面性。
初等教育机构最早产生于十六世纪的德国,由城镇主办,教习实用知识和新教教义。十七世纪初,这种学校逐渐增多,成为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欧洲各国和日本在资产阶级革命以后,也相继成立。
教授学童识字的“小学”,古代也叫“蒙学”,包括教育阶段及教育场所两种含义。教育内容主要是识字、写字和封建道德教育。教材一般为《蒙求》、《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四书》等。没有固定年限。采用个别教学,注重背诵,练习。在学的学生也叫“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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