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传唤都谈什么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以后传讯的内容根据具体案情而定。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或检察院会传唤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制作讯问笔录,用以查明案件事实、核实证据。并且传唤并没有次数限制,只要办案单位认为应该再次制作笔录,就会再次传唤,这个没什么关系的,只要配合办案单位就行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