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分公司需要的资料和流程
注册分公司的资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5、总公司企业数字证书,法人数字证书,公章;
6、分公司负责人数字证书;
7、若总公司是异地企业;(现场预约无需数字证书)
注册分公司的流程:
1、核准公司名称;
2、制定公司章程;
3、会计事务所验资;(若有所需)
4、提供工商局所需资料。
拓展资料: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_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分公司
一、注册分公司的资料有:
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
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
5、总公司企业数字证书,法人数字证书,公章;
6、分公司负责人数字证书;
7、若总公司是异地企业。
二、注册分公司的流程如下:
1、核准公司名称;
2、制定公司章程;
3、会计事务所验资;
4、提供工商局所需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