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不同类目的可以重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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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般是可以的。在不类似的不同类别上注册的相同商标,彼此不会发生混淆误认,可以共存。但如果在先商标知名度很高,甚至达到了驰名程度,在后相同商标即便注册在不类似的不同类别上,也可能被视为商标侵权,从而不予核准注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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