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留学的住处条件
在德国留学的住处条件
不知道你是否有出国留学的经历,但是你知道在德国留学的住处条件是什么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在德国留学的住处条件,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德国留学的住处条件
德国留学的住处条件,对于第一次出国的留学生来说,如果资金充裕的话,第一年可以考虑住学校公寓。如果是新生,建议住在学校,这样会方便很多,可以了解一下学校的基本情况,还可以多认识几个朋友,之后再慢慢找合适的住所也不迟。国外的学生公寓一般是要申请的,对于准留学生来说,一定要确保收到学校的申请回复,并为你保留学生宿舍,以免出现学校没有收到你的住房申请而未安排宿舍的情形。
对于那些想快速提高自己的外语水平,尽快融入当地生活的留学生来说,家庭寄宿也是不错的选择。一位留学多年的学生称,大多数寄宿家庭的主人都很热情。在日常交往中他们会纠正你的外语发音,帮助你更好地融入社会。寄宿方式也会让你体会到家的温暖。
留学专家建议:在选择寄宿家庭时,要根据自己的'性格特点选择恰当的家庭。需要注意的是,留学生应该主动询问寄宿家庭的一些日常生活习惯,以便日后加以注意。
如果想提高自立能力,可以选择校外租房的方式。私人租房的房租相对便宜,而且可以自由选择地点、室友、房子类型、租赁期限等。租房信息一般通过朋友、报纸或学校的告示栏来获得。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来找房子,网上一般留有房东的联系方式。鉴于可能出现一个房子多人去争取的情况,留学专家建议:除了在看房时要注意房子的完好及干净程度外,还要注意礼貌。房子是否租给一个人,除了房东的意见,你的合租人的意见也很重要。看房时要表现出对这个房子很感兴趣,同时也要介绍一下自己。
德国留学的住处条件不是最主要的,如今,找房子的人另外也日益关注住宅的能源费用情况,这既是因为环境意识的增强,也是出于成本原因的考虑。
留学德国申请居住证的条件及流程
一、居留许可的种类和条件原则上,德国的居留许可(Aufenthaltsgenehmigung)分为四种,即:居留准许、居留权利、居留准予和居留权限。
1.居留准许(Aufenthaltserlaubnis),又分有限期居留准许和无限期居留准许。居留准许允许外国人进行无特定目的的居留,在德国设立公司、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的外国人可得到此类居留许可。这种居留许可一般入境后先延长一年,到期时再申请延长一年或两年,满五年时,如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可获得无期限居留准许:
(1)5年以上的(有限期)居留准许;
(2)拥有特别的工作许可(受雇者)
(3)拥有其他允许其从事持久工作所需的许可;
(4)本人及与其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足够的居住面积;
(5)其生活费用通过自己的职业收入或本人财产及家庭成员资金得到保障;
(6)能够进行简单的德语口语交流;
(7)不存在被驱逐出境的理由。根据《外国人法》,外国人事务管理局可对一定的职业、行业和外国人群设立限制,确定居留的种类和有效期,限制或不予签发无限期居留准许。
2.居留权利(Aufenthaltsberechtigung)居留权利无时间和地点限制,可不附带附加条件和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可获得居留权利,并可申请入籍:
(1)拥有居留准许8年以上,或拥有无限期居留准许3年;
(2)至少缴纳了60个月的社保费(即至少已经义务地或自愿地交纳了60个月的法定退休保险费,或能证明其将来有资格从其他保险机构获得类似的养老金);
(3)最近三年未因蓄意犯罪被判6个月以上监禁或相应的罚款及更高的处罚;
(4)满足申请无期限居留准许条件中第2-7项的规定。
3.居留准予(Aufenthaltsbewilligung)如果外国人的居留只是为了某个特定的、本质上说是以临时居留为目的的,则签发居留准予。居留准予的期限根据其居留目的决定,一次最长为两年;如果该居留目的虽未实现,但可能在适当时间内完成,居留准予可予延长,每次最多两年。居留准予一般签发给赴德工作(如厨师或公司雇员)、留学及在德国境内领取养老金并在德国境内有家庭联系的外国人,一般都标注雇主或工作的企业名称,不能轻易改变,且不论多少年,都不可变更为无限期居留准许。
4.居留权限(Aufenthaltsbefugnis)居留权限适用于因政治和紧急人道原因,或为了德国的利益获准入境或在德国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居留许可的终止及有限制地继续有效1.居留许可的终止下述情况可导致取消或终止居留许可:
(1)被驱逐出境;
(2)由于非临时原因离境;
(3)居留许可期满;
(4)离境(无论何种居留许可),且未在6个月内或外国人事务管理局规定的期限内再次入境德国。
二.居留许可有限制地继续有效
(1)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若临时离境,且在外逗留时间超过6个月,可事先向外国人事务管理局或及时向德国使领馆报告,外国人事务管理局通常将予以宽限。在此种情况下,该外国人在申请无限期居留准许及居留权利时,这段时间只按6个月计算在德居留时间。
(2)在实际操作中,因在德国境外逗留超过6个月或外国人事务管理局规定的在外停留期限而终止的居留许可,可经一定程序申请恢复。但上述行为对以后居留许可的延长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如何申请居留许可
1.法人居留许可指外国在德国的企业法人及办事机构代表在德国的居留许可。此类居留许可一般先向所在国的德国使领馆申请,转由拟居留地的外国人事务管理局批准,德国使领馆据此发放三个月的D类入境签证。
(1)申请入境签证申请入境签证须提供以下材料:长期签证申请表格、有效护照及照片、在德成立公司证明(商业注册)及邀请、至少三个月德国医疗保险证明等,如果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还须提供母公司营业执照公证件、授权书公证件等。申请此类签证的时间大约需要3-6个月。如果将在德成立公司或代表处的有关事宜提前办妥,则可大大缩短签证办理时间。
(2)办理居留许可及延长抵达德国后须到外国人事务管理局办理居留许可手续,取得正式居留许可。办理居留许可时一般须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表、护照及照片、企业注册证明、户口登记证明、医疗保险证明等。申请居留许可延长须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表、护照及照片、企业注册证明、企业损益表、缴税证明、医疗保险证明等。一般情况下,如满5年时公司仍正常运作,可申请无限期居留准许。住满8年或取得无限期居留准许3年后可获居留权利。配偶及子女亦可相应办理居留准许和居留权利。德国各州为吸引外国公司和自然人来德投资,一般均在签证及居留许可方面提供方便,不同的州或同一州不同城市,做法多少有些不同,如有的地方直接给予投资者或管理者2年的居留准许。
2.劳工居留许可外籍员工通常是在与雇主订有工作合同并经劳动局批准的情况下才可获得居留准许或居留准予。劳工居留许可或居留准予一般一年一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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