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方式如下:
(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死亡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2)意外伤残。被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残疾赔付,是按照伤残等级来赔付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
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情景如下: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恐怖袭击;
8、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9、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一、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意外受伤之后先去医院治疗,治疗的同时可拨打95519报险。治疗完毕,去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可以继续享受意外伤害赔偿。
(2)未参保人员,受伤后先治疗并拨打95519报险;治疗完毕后直接持相关材料前往中国人寿克拉玛依分公司进行理赔即可。
(3)治疗结束后,意外受伤人员要先去平时报销医疗费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社保机构先支付基本医疗待遇,然后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待遇支付。克拉玛依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克拉玛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已实现一站式服务。其它机构的服务窗口虽然没有专设窗口,但工作人员也会帮助归集资料,并告之下一步理赔程序。
二、报销需要的材料:
(1)发生门诊治疗的,需要提供:诊断书或门诊病历、诊疗费发票及复印件、支付凭证或分割单、用药处方、辅助检查报告单;确定意外事故性质的材料(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责任认定书或调解书等)。
(2)住院治疗的,需提供:出院证明、结算发票、清单及其复印件、住院病历,及确定意外事故性质的材料等(如:交通事责任认定书或调解书)。
三、报销比列:
第一级(100%赔付):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
第二级(75%):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手指缺失的。
第三级(50%):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足趾缺失的。
第四级(30%):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一下肢永久缩短 5 公分以上的;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第五级(20%):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两手拇指缺失的;一足五趾缺失的;两眼眼睑显著缺失的;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
第六级(15%):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第七级(10%):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拓展资料:
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