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异地办理身份证件在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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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1.原居民身份证;
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3.户口簿(属有效期满换领的不需提供,属证件损坏换领的需提供);
4.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下列材料之一:
①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
②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资料;
③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④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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