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刺秦王译文(中荆轲刺秦王的另类解读)
【出处】《资治通鉴·秦纪二》
【原文】(公元前227年)荆轲至咸阳,因王宠臣蒙嘉卑辞以求见;王大喜,朝服,设九宾而见之。荆轲奉图而进于王,图穷而匕首见,因把王袖而之;未至身,王惊起,袖绝。荆轲逐王,王环柱而走。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操尺寸之兵,左右以手共搏之,且曰:“王负剑!”负剑,王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匕首王,中铜柱。自知事不就,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遂体解荆轲以徇。王于是大怒,益发兵诣赵,就王翦以伐燕,与燕师、代师战于易水之西,大破之。
【解读】历史上大名鼎鼎的荆轲刺秦王,后人对此进行了很多的演绎,荆轲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刺客也因此流传千古(其实有点蹭秦始皇热度的嫌疑)。司马光对荆轲评价相当不好:
荆轲怀其豢养之私,不顾七族,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秦,不亦愚乎!故扬子论之,以要离为蛛蝥之靡,聂政为壮士之靡,荆轲为刺客之靡,皆不可谓之义。又曰:“荆轲,君子盗诸!”善哉!
司马光在其《资治通鉴》中,相较于《史记》来龙去脉记录,对刺杀事件记录上有明显的区别,省去了很多的细节和对话。但还是有很多可看之处:
对于荆轲进献樊於期的首级和燕督亢地图给秦王,秦王“大喜”可以理解,居然“朝服,设九宾而见之”,有点不合情理。樊於期虽说是个逃将,秦王不至于如此。
唯二能解释这个事情:一是宠臣蒙嘉故意夸大荆轲此次进献的意义(因发生刺杀事件,蒙嘉被杀); 二是燕督亢地图之于秦王、秦国的重要性。据史料记载,督亢是燕国最富庶的农耕沃土,还是当时的林木、盐、铁、马匹等资源的集散中心,更是攻打燕国的必经之地,对秦国统一六国的大战略来说至关重要。
刺杀发生之时,“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这是可以遇见的。但是因为群臣没有携带任何武器,竟然“ 左右以手共搏之 ”,这种秦国朝堂群臣舍死救王的场景,令人动容。
同一时期,韩国已被秦国所灭,赵王在自毁长城( 公元前229年,赵王使赵葱及齐将颜聚代之。李牧不受命,赵人捕而杀之;废司马尚 ),楚国在相互内乱( 公元前228年,楚幽王薨,国人立其弟郝。三月,郝庶兄负刍杀之,自立 ),魏国新王刚立( 公元前228年,魏景王薨,子假立 ), 东方诸国尽是一派衰败迹象,天时、地利、人和均已站在了秦国这一边。
荆轲被抓后,大骂“ 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译:此事所以不能成功,只是想活捉你以后强迫你订立契约,归还所兼并的土地,以此回报燕太子啊)。这里凸显出了荆轲此次刺杀行动的目的比较混乱。
据《资治通鉴》关于燕子丹谋划刺杀秦王的目的: 上策是挟持秦王嬴政,退还各国失地;其次才是真正刺死秦王。
但是又在荆轲的匕首图上了毒药(太子豫求天下之利匕首,使工以药粹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 这种刺杀目的以及刺杀工具的不匹配,导致了刺杀行动的顾此失彼,进而导致刺杀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