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指纹识别技术的古代,按手印又有何意义?
在古代是需要在契约、文件、供词上按压签字来表示同意上面的内容。但在当时很多老百姓不识字,更不会写字,所以聪明的他们想出了很多代替签名的办法,就比如把食指按在合约上,用指印代替自己。到了唐代,不识字的老百姓大多数在自己的名字下面画上自己的指结印,作为凭正。而把手印指纹当做是物证,是从宋元时期才开始盛行的。当时人们做重大交易或者决定的时候,都要签订契约或者文书。比较规范的签约一般需要双方签名画押,同时还要有担保人在场。如果不识字,可以叫熟人会来帮你代写名字。但是名字下面作为凭证的指纹或者指节必须要是自己的。那时候的官员们经常审理案件,识别起手印来也相当有经验,很容易就能辨识出这个手印是不是属于这个人的,以及这张契约是不是伪造的。
我国可是最早利用指纹识别个人的国家,指纹在古代也被广泛应用于文字契约中,还有刑事诉讼、中医以及手相占卜中。对于不同年龄段人的指纹疏密程度也会不同,少年的指纹稀疏,而成年人的指纹密集。元朝的官员潘泽就通过观察一张契约文书上印着的指纹纹理,疏密程度,判断出指纹的主人年龄不对,继而发现契约书是伪造的。
所以说,古代识别指纹的水平,虽然还达不到现在的高度,但是遇到有经验的官员,想要耍赖或者伪造还是行不通的。不过呢,在古代也不是所有契约都要按上手印。大多还是以签名画押为主,只有当事人写不了字,找别人代写的时候才开始流行按手印。另外,古代人比较迷信,相信举头三尺有神明,所以按了手印就必须得守约,否则是会遭到报应的,因此很多人也轻易不会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