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怎么办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1、根据国家规定,在承包期内,对于农村户口转出去的,农户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可以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土地流转出去。2、如果农户全家迁入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基地交回发包方,对于不交回的村集体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3、国家也多次强调,不得已在城市落户为条件,收回农村的承包地,因此几遍农民朋友选择及不退土地,也不流转也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不得长期抛荒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