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不能作为经营收款!同时,个人存取现金5万以上,需要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一、重磅!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公告:
其中提到,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作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划重点:
1、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收款码线下面对面没被禁用)。
2、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3、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文件要求2022年3月1日起,1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1个特约商户。此外,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主要针对频发的跑分、赌博、电炸等违规行为);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综上,该文件一定程度上加强支付监管以及商户入网管理,能够很大程度的规避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合理合规展业,才是正确之道。支付不易啊,且行且珍惜吧!
二、3月1日起,个人存取现金5万以上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文件中重点:
1、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2、个人办理现金汇款、票据兑换、实物贵金属、购买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需登记资金的来源。
3、非账户开户机构内购买基金等金融产品一次性交易单笔5万元以上的,需登记资金来源。
对此,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实施1号令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正常情况下,金融机构不需要客户填写信息或者提供证明材料,金融机构在简单询问了解后即可直接为客户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并登记相关情况,只有发现交易明显异常、有合理理由怀疑交易涉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才会向客户进一步了解情况。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实施细则,在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同时,要严格执行最少、必要原则去了解登记客户信息,不得增加客户负担。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等现金使用较多的群体。
这也意味着,小商店老板、水果摊主还有卖煎饼果子的阿姨,这类具备“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原则上都必须通过持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成为特约商户,生成新的二维码,替换掉原来的个人二维码后,才可以进行收款。
实际上呢,这一过程中需要进行的就是一个“换码”操作。除了日常使用频率最高的支付宝、微信,市场上还有很多支付机构,都可以为真实商户提供这一服务。
对于个人来说,在商家“换码”后,使用扫码支付不会有任何改变。但同样需要提醒的是,个人用户的收款码,同样不能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以前跟朋友聚餐后,将收款码的截图发到群里,让大家扫码AA付款,在明年3月1号后也是不被允许的~所以,以后赶紧让朋友现场转钱。
但对于一些具备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特殊需求的用户,可以通过相应支付机构,成为“白名单”用户,但白名单用户在准入、交易次数和限额方面同样要受到严格限制。
本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经营政策只会为经营者提供便利
网络双文特意在标题中对支付码的描述中删除了“个人”二字,导致不少运营商认为《通知》实施后,就不能再使用支付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