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居住证办理条件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浙江省办理居住证明需要满足四个条件:①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②有固定住所。③有稳定工作。④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流动人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一)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
(二)有固定住所;
(三)有稳定工作;
(四)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10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