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银行卡里面没有钱,可是这卡给别人用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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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给别人用。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违法,不存在其他问题,但是一旦违法,自己需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自己的银行卡不要给别人用,若是处于紧急情况不得已,也只能给知根知底的人,并且用完要求立即归还。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
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如果借人,银行有权收回银行卡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发卡银行的权利:
(一)发卡银行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索取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及确定信用卡持卡人的透支额度。
(二)发卡银行对持卡人透支有追偿权。对持卡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透支款项的,发卡银行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发卡银行对不遵守其章程规定的持卡人,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银行卡。
(四)发卡银行对储值卡和IC卡内的电子钱包可不予挂失。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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