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长期未入账是否算情节严重
不会处罚,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也就是说如果要处罚的话,也是罚款你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当时只是没入账,谈不上处罚问题。
(1)没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一些单位只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反映固定资产总值,没有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一些单位即使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账,但未按规定记载固定资产的实物数量及其价值等相关信息。
(2)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一些单位新增固定资产只在费用支出科目核算,而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3)转让、出售、报废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当。一些单位在转让、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时,只按收到的金额记录,而资产的整个转让、出售、报废过程没有完整地记载,同时也没有冲销固定资产,形成账外债权或有账无实,导致账实不符。
(4)出租固定资产时,少计甚至不计租金收入,而将该部分少计或未计的租金收入记入往来账或直接纳入“小金库”,从而达到偷税和用于滥发奖金、福利等目的。
在审计中,审计工作人员发现,部分行政、企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上不规范,造成少数资产不入账,使其形成账外资产。主要有:
一是直接列支购置的设备,资金付出已做账务处理,但相应的固定资产未入账。
二是未及时结转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资产得不到应有的维护。审计建议,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检查,按规定入账管理,使固定资产账实相符,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同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促进相关部门或单位依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