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样办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
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确定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02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