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导致离婚的,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出轨一方存在下列行为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的,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1、出轨人与他人重婚的。
2、出轨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的。
3、出轨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轨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可以请求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对其进行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