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闭哪些高速路口
法律分析:南京11条:
江宁G235新海线宁高新通道段K405+621路口双向封闭
江宁S002与S204宁高线 K52+800交界路口往湖熟方向双向封闭
江宁S002与将军大道路口,往禄口方向双向封闭
江宁S126宁丹线K41+097安徽交界处,双向封闭
江宁S204与S002交界路口,往禄口方向双向封闭
江宁S204宁高线K16+700下行封闭
江宁S204宁高线K15+200奥斯博恩段双向封闭(上行留有一个出口)
江宁S243 K82+600-86+100双向封闭
江宁S340与将军大道路口往禄口方向双向封闭
溧水S243 K76+850溧水开发区匝道双向往新淮大道方向下匝道口封闭
溧水S243 K79+200双向往S204方向下匝道口封闭
扬州8条:
S243 K2+950瓜洲汽渡
S462 K9+600沿江路南
G328 K302江都出入口
S611 K7+600与邗江交界处
S125 K43+900与仪征交界处
S356 K272+200江都邗江交界
S331 K100+270 (盐城设置,盐城与扬州交界处)
S356 K272+600头桥镇东夹江大桥西
泰州5条:
G344公路K135+400兴化市千垛镇与扬州高邮市交界处
G523公路K20+031高港汽渡(与镇江交界)
S351公路K116兴化市开发区与扬州高邮市交界处
S352公路K101+100兴化市陈堡镇与扬州江都区交界处
G328公路K274+550下行方向九龙扬州界
淮安2条:
S348 K196+500往洪泽城区方向
S350与S247交叉口的S350往洪泽方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四条 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