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中有没有一名球员在30只球队里都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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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杰克逊,不知道大家是否对这位球员有过印象,他可是姚明的前队友啊! 杰克逊曾在03-04至04-05赛季在火箭队效力了大概一个半赛季。杰克逊14年的职业生涯效力过12支球队,司职小前锋位置。其实本来他可以效力13只球队的,但是没有去黄蜂报道,也错失了将自己的记录更进一步的机会。
对了还有之前咱们聊到的老卡特,大家也是想知道他效力过几只球队吧! 答案是八只球队,卡特20年的职业生涯分别效力过小牛队、猛龙队、老鹰队、篮网队、魔术队、国王队、灰熊队太阳队。
据老卡特透露他还想在打一年,这样他极有可能在第九只球队效力,不过需要佩服的是,卡特本可以找一个冠军球队躺赢,他却继续选择了保持自己老牌的作风,将自己的经验去知道年轻球员。
如果说有没有一名球员在30个球馆都呆过,那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要说有没有一名球员在30支球队都效力过,那可以断定是没有的,也几乎不可能会有。在NBA联盟,一名球员的职业生涯最长也就20来年,也就是说,平均每个赛季都要更换一两支球队,才有可能完成为30支球队都效力,但是这仅仅只存在理论可能。事实上,迄今为止,效力过球队最多的球员也仅仅只有12支队伍。
效力过12支队伍什么概念,也就是说对于职业生涯不是很长的球员来说,他们几乎是居无定所,每个赛季都要更换身上的球衣。NBA 历史 上还只有四名球员效力过12支队伍,他们分别是马森伯、乔史密、杰克逊和布朗。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四人中,吉姆-杰克逊曾经在05-06赛季效力于湖人,并身披24号球衣!然而第二年,杰克逊退役,科比就看上了24号。目前这4位效力过12支球队的球员都早已淡出了NBA联盟。
从现役球员中来看,效力球队最多的球员应该是活塞队的伊斯梅尔-史密斯,他从9年前进入NBA,到目前为止已经效力过10支队伍了,如果他职业生涯足够长,史密斯将很有可能突破12支队伍,当然,这要看活塞队和他本人的想法了。作为球员来说,他们当然不希望自己的职业生涯是颠沛流离的,然而事实上,球员很多时候都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毕竟这只是一场生意。
传奇巨星奥尼尔也曾效力过7支球队,还曾在两支队伍拿过总冠军,这足以证明他的伟大。而作为另一种伟大的球星,那就是文斯卡特了,要知道他已经四十多岁了,但他并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愿,目前老卡特已经效力过猛龙、篮网、小牛、魔术、灰熊、太阳、国王和老鹰把支队伍了。职业生涯只效力于一支球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想要在30支球队都呆过,这仿佛要更难。
很遗憾,截至目前还没有任何一名球员能够拥有为30支球队效力的“丰厚履历”,最高纪录是由4名球员所共同保持的先后效力12支球队——“仅仅”拥有为12支球队效力的经历,也应足以让他们成为NBA 历史 上最让人同情的“流浪汉”了。
NBA 历史 上第一位能够为12支球队效力的球员,是于1989年第二轮总第43顺位被骑士选入NBA的查基·布朗。在13个赛季的职业生涯中,他先后为骑士、湖人、篮网、小牛、火箭、太阳、雄鹿、老鹰、黄蜂、马刺、勇士以及国王所效力,而且骑士和黄蜂都还曾经“二进宫”。整个职业生涯,查基·布朗一共出战694场常规赛的比赛,场均贡献5.9分、3.1个篮板以及0.8次助攻。
这四名NBA“流浪汉”中,曾经与姚明做过队友的吉米·杰克逊,应该是最为中国球迷所了解的一位。1992年首轮第4顺位被小牛选入NBA的吉米·杰克逊(Jim Jackson),曾经与贾森·基德(Jason Kidd)和贾马尔·马什本(Jamal Mashburn)一起被球迷称为“达拉斯3J”,但因为一些场外原因,“3J”最终各奔东西、未能真正在小牛取得成功。而为小牛效力5个赛季之后,吉米·杰克逊也就开始了漫长的“流浪生活”,此后的时间,他先后为篮网(31场)、76人(48场)、勇士(31场)、开拓者(49场)、老鹰(96场)、骑士(39场)、热火(55场)、国王(63场)、火箭(104场)、太阳(67场)以及湖人(13场)。整个职业生涯,吉米·杰克逊场均贡献14.3分、4.7个篮板以及3.2次助攻。
另外两名“流浪汉”分别是托尼·马森伯格和乔·史密斯。而身为1995年状元秀的乔·史密斯,之所以成为“流浪汉”,也许只能怪他的“贪婪”,所以也没有什么太值得同情的。
现役球员中的“流浪汉”,无疑是目前效力于活塞的伊斯梅尔·史密斯了。身为2010年落选秀的史密斯,已经先后为包括火箭、灰熊、勇士、魔术、雄鹿、太阳、雷霆、76人、鹈鹕以及活塞在内的10支NBA球队所效力,不过,自从2016年与活塞签下3年1800万美元的合同之后,史密斯暂时摆脱了“流浪”的生活。
现役球员中,还有几位比较有名的“流浪汉”,其中,跟随勇士获得三次NBA总冠军的利文斯顿,先后为9支NBA球队效力;跟随马刺获得过一次总冠军的贝里内利,也已经先后为9支球队效力。此外,曾经被戏称为“林疯狂”的林书豪,也已经为8支不同的球队所效力。
没有的哦。在nba中可能没有我们想想的那么挣钱 。挣钱的还是一些球星,在nba中有太多的费用要交训练费用 营养师 等等 。故而可以产生不少的流浪汉,为了生活辗转多只球队,而从一进联盟就一直呆在一只球队只是球星的专利。
NBA球员中,呆过球队最多的有:托尼·马森伯格(效力过12支球队)、吉姆·杰克逊(效力过12支球队)、查基·布朗(效力过12支NBA球队)。
托尼·马森伯格:1967年7月13日出生,前美国NBA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位置,现已退役。职业生涯效力过12支NBA球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夏洛特黄蜂队、波士顿凯尔特人队、金州勇士队、洛杉矶快船队、多伦多猛龙队、费城76人队、新泽西篮网队、温哥华灰熊队、休斯顿火箭队、犹他爵士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
吉姆·杰克逊: 1970年10月14日出生,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小前锋,2006年退役后担任篮球分析员。职业生涯效力过12支NBA球队:达拉斯小牛队、新泽西篮网队、金州勇士队、费城76人队、波特兰开拓者队、亚特兰大老鹰队、克利夫兰骑士队、迈阿密热火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休斯敦火箭队、菲尼克斯太阳队、洛杉矶湖人队。
查基·布朗:1968年2月29日,前美国NBA职业篮球运动员,毕业于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现已退役。职业生涯效力过12支NBA球队:洛杉矶湖人队、新泽西网队、达拉斯小牛队、凤凰城太阳队、密尔沃基雄鹿队、亚特兰大鹰队、夏洛特黄蜂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休斯顿火箭队、金州勇士队、克里夫兰骑士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
杰里韦斯特,logo男,哪个球队都有他……
你读书的时候在每个班都呆过吗?
这个理想太远大,估计想实现都不容易,30支球队,就算一支球队待半个赛季,也得打满15个赛季,能打满15个赛季的球员说明还是有一定实力的,这种人也不可能半个赛季或者每个赛季都被放弃!
所以楼主,一个人想待满30支球队,是不可能的!
这个绝对不可能,一年2只球队,那就要至少在联盟打球15年,能这么频繁换队肯定是地位很低角色球员,一般的角色球员很少有在联盟能打10年,别说15年了,优秀的球员也不可能频繁换队,所以这个假设绝对不会成立
这个问题很弱质。假如真有这个人,想想看在30个队伍效力,职业生命周期得多长呀。回归正题,有4人服务过12个队,具体的百度一下。
没有这种可能,职业生涯能有多少年后,一个队一赛季都忙不过来的
对了还有之前咱们聊到的老卡特,大家也是想知道他效力过几只球队吧! 答案是八只球队,卡特20年的职业生涯分别效力过小牛队、猛龙队、老鹰队、篮网队、魔术队、国王队、灰熊队太阳队。
据老卡特透露他还想在打一年,这样他极有可能在第九只球队效力,不过需要佩服的是,卡特本可以找一个冠军球队躺赢,他却继续选择了保持自己老牌的作风,将自己的经验去知道年轻球员。
如果说有没有一名球员在30个球馆都呆过,那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要说有没有一名球员在30支球队都效力过,那可以断定是没有的,也几乎不可能会有。在NBA联盟,一名球员的职业生涯最长也就20来年,也就是说,平均每个赛季都要更换一两支球队,才有可能完成为30支球队都效力,但是这仅仅只存在理论可能。事实上,迄今为止,效力过球队最多的球员也仅仅只有12支队伍。
效力过12支队伍什么概念,也就是说对于职业生涯不是很长的球员来说,他们几乎是居无定所,每个赛季都要更换身上的球衣。NBA 历史 上还只有四名球员效力过12支队伍,他们分别是马森伯、乔史密、杰克逊和布朗。值得一提的是,在这四人中,吉姆-杰克逊曾经在05-06赛季效力于湖人,并身披24号球衣!然而第二年,杰克逊退役,科比就看上了24号。目前这4位效力过12支球队的球员都早已淡出了NBA联盟。
从现役球员中来看,效力球队最多的球员应该是活塞队的伊斯梅尔-史密斯,他从9年前进入NBA,到目前为止已经效力过10支队伍了,如果他职业生涯足够长,史密斯将很有可能突破12支队伍,当然,这要看活塞队和他本人的想法了。作为球员来说,他们当然不希望自己的职业生涯是颠沛流离的,然而事实上,球员很多时候都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毕竟这只是一场生意。
传奇巨星奥尼尔也曾效力过7支球队,还曾在两支队伍拿过总冠军,这足以证明他的伟大。而作为另一种伟大的球星,那就是文斯卡特了,要知道他已经四十多岁了,但他并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愿,目前老卡特已经效力过猛龙、篮网、小牛、魔术、灰熊、太阳、国王和老鹰把支队伍了。职业生涯只效力于一支球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想要在30支球队都呆过,这仿佛要更难。
很遗憾,截至目前还没有任何一名球员能够拥有为30支球队效力的“丰厚履历”,最高纪录是由4名球员所共同保持的先后效力12支球队——“仅仅”拥有为12支球队效力的经历,也应足以让他们成为NBA 历史 上最让人同情的“流浪汉”了。
NBA 历史 上第一位能够为12支球队效力的球员,是于1989年第二轮总第43顺位被骑士选入NBA的查基·布朗。在13个赛季的职业生涯中,他先后为骑士、湖人、篮网、小牛、火箭、太阳、雄鹿、老鹰、黄蜂、马刺、勇士以及国王所效力,而且骑士和黄蜂都还曾经“二进宫”。整个职业生涯,查基·布朗一共出战694场常规赛的比赛,场均贡献5.9分、3.1个篮板以及0.8次助攻。
这四名NBA“流浪汉”中,曾经与姚明做过队友的吉米·杰克逊,应该是最为中国球迷所了解的一位。1992年首轮第4顺位被小牛选入NBA的吉米·杰克逊(Jim Jackson),曾经与贾森·基德(Jason Kidd)和贾马尔·马什本(Jamal Mashburn)一起被球迷称为“达拉斯3J”,但因为一些场外原因,“3J”最终各奔东西、未能真正在小牛取得成功。而为小牛效力5个赛季之后,吉米·杰克逊也就开始了漫长的“流浪生活”,此后的时间,他先后为篮网(31场)、76人(48场)、勇士(31场)、开拓者(49场)、老鹰(96场)、骑士(39场)、热火(55场)、国王(63场)、火箭(104场)、太阳(67场)以及湖人(13场)。整个职业生涯,吉米·杰克逊场均贡献14.3分、4.7个篮板以及3.2次助攻。
另外两名“流浪汉”分别是托尼·马森伯格和乔·史密斯。而身为1995年状元秀的乔·史密斯,之所以成为“流浪汉”,也许只能怪他的“贪婪”,所以也没有什么太值得同情的。
现役球员中的“流浪汉”,无疑是目前效力于活塞的伊斯梅尔·史密斯了。身为2010年落选秀的史密斯,已经先后为包括火箭、灰熊、勇士、魔术、雄鹿、太阳、雷霆、76人、鹈鹕以及活塞在内的10支NBA球队所效力,不过,自从2016年与活塞签下3年1800万美元的合同之后,史密斯暂时摆脱了“流浪”的生活。
现役球员中,还有几位比较有名的“流浪汉”,其中,跟随勇士获得三次NBA总冠军的利文斯顿,先后为9支NBA球队效力;跟随马刺获得过一次总冠军的贝里内利,也已经先后为9支球队效力。此外,曾经被戏称为“林疯狂”的林书豪,也已经为8支不同的球队所效力。
没有的哦。在nba中可能没有我们想想的那么挣钱 。挣钱的还是一些球星,在nba中有太多的费用要交训练费用 营养师 等等 。故而可以产生不少的流浪汉,为了生活辗转多只球队,而从一进联盟就一直呆在一只球队只是球星的专利。
NBA球员中,呆过球队最多的有:托尼·马森伯格(效力过12支球队)、吉姆·杰克逊(效力过12支球队)、查基·布朗(效力过12支NBA球队)。
托尼·马森伯格:1967年7月13日出生,前美国NBA篮球运动员,司职大前锋位置,现已退役。职业生涯效力过12支NBA球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夏洛特黄蜂队、波士顿凯尔特人队、金州勇士队、洛杉矶快船队、多伦多猛龙队、费城76人队、新泽西篮网队、温哥华灰熊队、休斯顿火箭队、犹他爵士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
吉姆·杰克逊: 1970年10月14日出生,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小前锋,2006年退役后担任篮球分析员。职业生涯效力过12支NBA球队:达拉斯小牛队、新泽西篮网队、金州勇士队、费城76人队、波特兰开拓者队、亚特兰大老鹰队、克利夫兰骑士队、迈阿密热火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休斯敦火箭队、菲尼克斯太阳队、洛杉矶湖人队。
查基·布朗:1968年2月29日,前美国NBA职业篮球运动员,毕业于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现已退役。职业生涯效力过12支NBA球队:洛杉矶湖人队、新泽西网队、达拉斯小牛队、凤凰城太阳队、密尔沃基雄鹿队、亚特兰大鹰队、夏洛特黄蜂队、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休斯顿火箭队、金州勇士队、克里夫兰骑士队、萨克拉门托国王队。
杰里韦斯特,logo男,哪个球队都有他……
你读书的时候在每个班都呆过吗?
这个理想太远大,估计想实现都不容易,30支球队,就算一支球队待半个赛季,也得打满15个赛季,能打满15个赛季的球员说明还是有一定实力的,这种人也不可能半个赛季或者每个赛季都被放弃!
所以楼主,一个人想待满30支球队,是不可能的!
这个绝对不可能,一年2只球队,那就要至少在联盟打球15年,能这么频繁换队肯定是地位很低角色球员,一般的角色球员很少有在联盟能打10年,别说15年了,优秀的球员也不可能频繁换队,所以这个假设绝对不会成立
这个问题很弱质。假如真有这个人,想想看在30个队伍效力,职业生命周期得多长呀。回归正题,有4人服务过12个队,具体的百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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