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琰之文言文翻译
裴琰之文言文翻译
原文
裴琰之弱冠为同州司户1,但以行乐为事,略不视案牍。刺史李崇仪怪之2,问户左3,户左对:“司户小儿郎,不闲4书判。”数日,崇仪谓琰之曰:“同州事物殷系5,司户尤甚。公何不别求京官,无为滞此司也。”琰之唯诺。复数日,曹事委积6,众议以为琰之不知书,但遨游耳。他日,崇仪召入,励而责之。琰之出问户左曰:“文案几何?”对曰:“急者二百余道。”
琰之曰:“有何多,如此逼人?”命每案后连纸十五张,令五六人研磨点笔。琰之不上厅,语主案者略言其事意,倚柱而断之。词理纵横,文笔灿烂,手不停缀,落纸如飞。倾州官僚观者如堵。既而回案于崇仪,崇仪曰:“司户解判耶?”户左曰:“司户大高手笔。”仍未之奇也。比四五案,崇仪悚怍7,召琰之降阶谢曰:“公词翰若引,何忍藏锋以成鄙夫之过?”由此名动一州。数日,闻于京师,除雍州司判8。
注释
1.斐琰之句:此句意为斐琰之很年轻就做了同州司户的官。弱冠,指二十岁左右的男子。司户,州县掌管财务及户口的下级官员。
2.刺史李崇仪怪之:州的行政长官李崇仪感到奇怪。刺史,官名。李崇仪,人名。
3.户左:官员,司户的助手。
4.闲:熟悉。
5.殷系:繁多且杂乱。殷,众多。系,乱。
6.曹事委积:分管的公案积压很多。曹,分科办事的衙门。
7.悚怍:吃惊而惭愧。
8.除雍州司判:被任命为雍州司判。除,授予,任命。司判,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