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关系
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关系:
互为表里,相互联系,成为维系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加强奴隶主贵族世袭统治的工具。层层的分封,形成森严的等级,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一、分封制: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
西周灭商后,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春秋战国时,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此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质不完全相同。
特点:
1、诸侯国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土地管理权、行政权和军权,容易形成割据势力。
2、分封对象多元化,同姓亲族是主体。
3、分布区域主要在黄河中下游,同姓亲族分布在战略要地和富庶地区。
作用:
1、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并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时期众邦国林立的状态。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2、通过分封,周人势力范围不断扩大;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等。
3、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推动了边远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分封制加速了全国经济的发展。
5、分封制到了西周后期加剧了各诸侯国对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强大的地方武装割据。
积极影响:
1、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权 威逐渐削弱。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2、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范围,并逐步构织出全国的交通网络。
消极影响:
1、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
2、周天子具有至尊权 威,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