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如下:
1、直接法。
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节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间接法。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实际上就是将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净利润调整为现金净流入,并剔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采用直接法编报的现金流量表,便于分析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来源和用途,预测企业现金流量的未来前景。
3、编制表格用“逆向编制法”首先求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其次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求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测试正确与否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金额+《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合计的“年初数”金额=《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合计的“年末数”金额。贷款及贷款利息的填报——《现行会计制度》核算利息是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的。因此,在填入“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时,同时也必须填入补充资料中的“财务费用”内。
5、填写“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填写“现金流入合计”。按照填报要求,应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净额的。中小型企业一般只有现金及一个银行存款账户,并且大额现金均存入银行。只要将银行存款账户借方累计发生额+少量的“坐支现金”就可以作为“现金流入合计”填入表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