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是多少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是5%。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列出目录,具体注明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并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
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仍然应按上述程序,经批准后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一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账龄分析制定,如一年以内5%,一到二年20%,二到三年50%,三年以上100%等。
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坏账损失金额:核销的坏账—收回以前年度核销的坏账+(年末应收款项余额-年初应收款项余额)×5%。
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3%-5%。
置“坏账准备”的意义:
设置“坏账准备”意义主要体现着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会计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一项重要原则,运用广泛,可防止抬高资产和收益,压低负债和费用,并起到预警风险和化解风险的作用。但实际运用中存在利用谨慎性原则操纵利润的现象,因此要采取必要措施趋利弊害,使会计信息更具客观性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的估算方法,根据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的应收账款应以将来可实现的价值为准,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估计入账。
目前我国会计实务中规定只能采用应收账款百分比法,即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形成坏账准备,实际发生坏账时再冲减坏账准备同时转销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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