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代学前教育观应明确哪些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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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现代学前教育观应明确的观点有:(1)儿童是学前教育的主体。(2)因人而异地对儿童实施体、智、德、美、劳等全面发展的教育。儿童发展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的动态过程,学前教育要全面促进这一动态过程的方方面面的发展,而不可顾此失彼、重教轻育、重智轻德或忽略其中任何一方面的教育。当然,另一方面,由于儿童先天遗传素质或个人潜能所致,在体、智、德、美、劳全面发展的同时,也可适当地因人而异地实施有所侧重的教育,即力求在“均衡中突出重点”,而不是机械地、死板地、生硬地要求“一碗水端平”。(3)学前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要符合“发展适宜性”要求。这一概念则要求我们重视儿童身心发展水平和年龄特点,采用与儿童发展水平相适宜并能及时有效促进其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方法。(4)游戏是幼儿期的主导活动和教育活动中的主导形式。各托儿所、幼儿园要注意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贯穿“以游戏为主”的基本原则。(5)家园配合,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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