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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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 爆炸品 第二类:* 压缩气体 第一组 - 不变气体 第二组 - 液化气体 第三组 - 溶解气体 第三类: 腐蚀性物体 第四类: 有毒性物体 第一组 - 发出毒气或有毒蒸气的物体 第二组 - 若干其他有毒之物体 第五类:* 发出易燃蒸 发气之物体 第一组 - 引火点在摄氏23度以下的物体 第二组 - 引火点在摄氏23度或以上而又不 超过66度的物体 第三组 - 引火点超过摄氏66度或以上的物 体(只适用于油渣及燃油) 第一部 - 与水不和合的物体(只适用于第一 及第二组) 第二部 - 与水和合的物体(只适用于第一及 第二组) 第六类: 与水起互相作用后而产生危险的物体 第七类: 强力助燃体 第八类: 易燃物体 第九类: 可自燃物体 第九甲类: 免受危险品条例第六条至第十一条管制的可燃物品 第十类: 其他危险物体
第五类发出易燃蒸发气之物体(CL-1 DIV1) 第一分类︰ 引火点在23C以下的物体(CL-1 DIV2) 第二分类︰引火点在23C至66C间的物体(CL-2 DIV-1) 第三分类︰引火点超过66C的物体(CL-3) 第一部︰ 与水不和合的物体(祗适用于第一
二分类) 第二部︰ 与水和合的物体(祗适用于第一
二分类) 你可到以下官方网址参考fsd/home/chi/source/licensing/classificationDG.pdf 及致电危险品科:2417 5768 查询
第五类发出易燃蒸发气之物体(CL-1 DIV1) 第一分类︰ 引火点在23C以下的物体(CL-1 DIV2) 第二分类︰引火点在23C至66C间的物体(CL-2 DIV-1) 第三分类︰引火点超过66C的物体(CL-3) 第一部︰ 与水不和合的物体(祗适用于第一
二分类) 第二部︰ 与水和合的物体(祗适用于第一
二分类) 你可到以下官方网址参考fsd/home/chi/source/licensing/classificationDG.pdf 及致电危险品科:2417 5768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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