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五虎将是谁
秦明
解析:长安即现在的陕西西安,陕西简称秦,一片月对应明,扣秦明。
秦明,中国古典小说《水浒传》中的人物,梁山一百单八将之一。因其性如烈火,故而人称“霹雳火”。祖籍山后开州。善使一条狼牙棒。本是青州指挥司统制,攻打清风山时,因中宋江的计策,被俘后无家可归,只得归顺。自上梁山后,秦明凭手中狼牙棒,在一系列战斗中屡立战功。
大聚义排座次时,在梁山排行第7位,上应“天猛星”。又被封为“马军五虎将”第3位。梁山受招安后,随宋江征讨辽国、王庆、田虎、方腊,多建功勋。在征方腊接近尾声的清溪县之战时,秦明与方腊之侄方杰大战,因躲避暗器,被分散了注意力,方杰趁机一戟将秦明杀死,回京后,被追封为忠武郎。
扩展资料:
相关延伸:秦明的现代评价:
现代读者关于秦明的争议,基本上集中在其让人难以理解的“被宋江害得家破人亡,却能迅速转而归顺宋江,而且死心塌地”一事上。原著中所说的理由之一“上界星辰契合”,对于现代人来说是“无稽之谈”;
理由之二及之三“被他们软困”和“怕斗他们不过”便成了主要理由,因此现代点评者往往认为秦明的落草是十分无奈的举动,结合其“灭地竟无声”(容与堂百回本作“也作横亡人”)的悲惨结局,认为从中体现出秦明的梁山生涯是个悲剧。
但也有人认为,宋江把花荣的妹妹嫁给秦明,才是让秦明甘愿归顺的最重要原因,因为从原文推断,慕容知府所杀的秦明“家小”,应该只有其妻,或最多加上其孩儿,并不包括更多的亲属。如果按照这种推断,则秦明是个对婚姻很随意的人,和前妻的感情其实也算不上好,从中更体现出了古代社会妇女的地位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