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的制裁
根据行政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情况,行政机关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对于行政人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扩展资料
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条,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撤职,24个月。
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九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