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租的宿舍,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公司给员工在外面租房,如果发生事故,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公司把房间给员工住时,要和员工以及房东签订三方转租协议。这样不但可以把公司承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转给员工,同时也可以避免房东解除租房协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公司和和员工签订书面的安全协议,内容无非是对转租协议未涉及的内容做一个补充,比如禁止员工将房屋转租给别人,禁止带外来人员居住,禁止在出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禁止堆放违法物品等,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公司有权把房间收回,员工不再享有相关的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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