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的历史
唐山历史悠久,早在4万年前就有人类劳作生息,商代属孤竹国,战国为燕地,汉代属幽州,清代分属直隶省永平府和遵化直隶州。
唐贞观十九年(645年),唐太宗李世民率军东征朝鲜半岛,回途中经由唐山境,其爱妃曹妃不幸病逝,李世民念其爱妃,赏赐唐姓,唐山由此而得名。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因乔头镇以镇北有“唐山”,而改名为唐山镇,此为唐山行政名称之始。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州一律称县,唐山辖区属渤海道,后改为津海道。
民国十三年(1924年),将7县划归奉天省。翌年12月以上7县复归直隶省。
民国十四年(1925年),北京临时执政府下令唐山设市,但未及建立市政府机构段祺瑞执政府即倒台。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根据《塘沽协定》将冀东划为“非武装区”,唐山辖区分为“滦(县)榆(临榆县)区”和“蓟(县)密(云)区”。同年7月,国民政府在冀东分设“滦榆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蓟密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13县,治所通县。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滦榆、蓟密区行政督察专员殷汝耕合并两区,于11月25日成立伪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一个月后改组为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辖22个县,伪政权驻地1937年8月从通县迁至唐山。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28日,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鉴于唐山具有经济、政治上特殊地位明令唐山设市,初称“唐山市政府”,后改称“唐山市公署”。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7月1日,由伪治安军(绥靖军)在唐山建立“冀东特别区行政公署”。
日本宣布投降后,驻北平国民党派员接收日伪政权,设置督察专员公署,建立河北省政府直辖唐山警察局。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至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唐山未组建市政府,一切政务由督察专员公署和唐山警察局管理。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河北省政府委员会第132次会议通过唐山设市,同年5月5日,唐山市政府成立。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2月12日,唐山解放。
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唐山市为全国13个“较大城市”之一。
截至2018年,唐山市辖3个县级市(迁安、遵化、滦州),4个县(迁西、玉田、滦南、乐亭),7个区(曹妃甸、路南、路北、开平、古冶、丰润、丰南),4个开发区(海港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管理区)。
全市有45个乡(含3民族乡)、132个镇、5398个村委会、54个街道办事处、715个居委会(含7个家委会)。唐山市人民政府驻路北区西山道3号。
扩展资料:
唐山的经济:
2018年,唐山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955.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3%,超额完成6.5%的预期发展目标,比上年加快1.0%。第一产业增加值493.1亿元,比上年增长2.7%。
第二产业增加值3817.8亿元,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2644.0亿元,增长9.6%。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7.1:55.8:37.1调整为7.1:54.9:38.0。
2018年,唐山市全部财政收入882.5亿元,比上年增长20.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2.4亿元,增长13.7%,增速比上年加快6.6%。其中,税收收入324.2亿元,增长26.4%,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5.0%,比上年提高7.6%。
在税收收入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43.2%和32.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0.6亿元,增长14.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和城乡社区分别增长12.8%、13.1%和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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