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员工工资应该找什么部门投诉?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法规对拖欠工资的具体规定:
1、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职工怎样维权?
1、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纠正。
2、当你的具体权益受到侵害时,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
3、征求律师及法律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