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不给辞工找劳动局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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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不给辞职找劳动局有用。
工厂不给工人辞职的解决办法如下:
1、工厂不让辞职无效,劳动者辞职是劳动者法定权利,到期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是可以自动离职的,不需要经过单位的同意,但是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
3、在试用期时提前三日通知工厂,在到期后无需工厂批准,也可以办结工作交接后走人;
4、强行要求工人留下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厂不给工人辞职的解决办法如下:
1、工厂不让辞职无效,劳动者辞职是劳动者法定权利,到期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后是可以自动离职的,不需要经过单位的同意,但是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
3、在试用期时提前三日通知工厂,在到期后无需工厂批准,也可以办结工作交接后走人;
4、强行要求工人留下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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