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没领证,但因为两人性格不合想离婚,到男方要求把结婚时的彩礼钱退回去,法律有这个规定吗
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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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就法律上而言,男方的确可以要求女方退还或部分退还“彩礼钱”。
“结婚一年没领证”,也就意味着你们的“婚姻”并非是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充其量也就是非婚同居而已。只有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的前提下,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才能正式确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以上条款中可以看出(尤其是对女方而言),依法登记结婚对女方来说尤为重要,非婚同居行为,很难让女方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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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夫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你不想跟人家过了,那你彩礼肯定是需要退给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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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就不是合法夫妻,彩礼也要退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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