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条件、流程及网报入口公布
认定申报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的基本条件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犯罪记录,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等。
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的规定执行。认定具体要求,请以符合认定条件省份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认定时间
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请广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定公告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报名、体格检查、现场确认等事项。
1.申请人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充分了解认定所需的各项条件。
2.申请人可提前进行账号注册,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已通过系统核验的证书,现场确认时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3.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参站右侧“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使用帮助”中申请人使用手册。
认定申报流程
认定申报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