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信息可以做劳动仲裁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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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所需证据可以有: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2.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3.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4.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5.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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