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岳阳中考考试工作通知
岳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局、南湖风景区教育局、屈原管理区教体局,市直相关教育单位(学校):
根据《岳阳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改革实施方案》(岳市教发〔2012〕30号),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考试科目
九年级: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
八年级:生物、地理
2. 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20分,其它各科满分100分;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四科为开卷考试,体育为现场测试,其余四科为闭卷考试。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生物与地理合堂考试,独立成卷,分科计分。
3. 时间安排
4. 考试命题
(1) 命题依据。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2015年湖南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标准。
(2) 命题方向。坚持面向全体学生,面向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技能,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挥考试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和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上的导向作用。
(3) 命题标准。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公平性,进一步突出检测学科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突出检测主干知识和学科核心素养,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注重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的生活实际问题的能力。把握试题难度,保持适当区分度。试题表述规范,设问明确,语言简洁,图形清楚,结构简约,题量适当,便于网上阅卷。
5. 考试报名
(1)在籍学生报名:全市所有八、九年级在籍学生须参加中考。市教育局于 4月20日前 通过“岳阳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基教平台”)统一下发考生名单。各县市区教育局于 4月30日前 会同初中学校严格审查学生报名资格,完成考生信息的审核汇总。凡参加过往届考试的复学学生,一律不得再参加本次考试,参加高中招生时以往年中考成绩为依据。
(2)外省、市学生报名:户籍在我市辖区的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申请回本市参加中考。报名办法: 4月30日前 ,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本、居住证,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和中考生物地理成绩证明,到住址所在地所属初中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核材料,接收报名,并通过“基教平台”上报考生信息,学校所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无外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中考生物地理成绩证明的学生,可向接收地初中学校申请参加我市本年度生物和地理中考。
6. 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教〔2012〕7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考查安排
1.考查科目
必测科目: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
选测科目:音乐,美术,英语、汉语口语,汉字书写,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学生任选两项)。
2.考查时间。 5月30日前完成 。
3.结果呈现。考查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呈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2015年继续执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以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为评价内容。
2.评价方式。综合素质评价分县管理,分校实施。学校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以学生的成长记录和特长表现材料为基础,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参与评价等形式确定评价等级。综合素质评价要落实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四个基本环节,实施常态化管理。
3.结果呈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加评语的形式呈现。各项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性评语应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体现学生的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过“基教平台”逐级上报至市教育局。
四、结果运用
1.毕业标准。初中生毕业标准坚持“三合格”原则,即全市统一考试十科平均成绩合格,考查各科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符合毕业标准的,由学校组织填报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发初中毕业证书。不符合毕业标准的,发给初中结业证书。
2.录取依据。普通高中招生(含音、体、美特长生招生)必须以学生毕业学业十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并将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各地不得录取未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学生,不得只依据部分文化考试科目成绩或将文化成绩进行折算后录取新生。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将考查科目成绩折算成适当分值纳入高中录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管理。中考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县市区教育局及有关学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基教科牵头,负责考试总方案的制订、考试报名、市区体育考试组考、总成绩发布等工作。市招考办负责中考文化科目考试的命题、制卷、保密、组考、评卷等工作,对试卷和考试保密工作负全责。市教科院负责中考考查科目的实施和中考试卷分析等工作。
2.依规组织。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把好学籍异动关和考试报名关,对初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八、九年级在籍学生异动情况实施动态监控,严格审核初中在籍学生的转出外地和休学原始材料,严禁初中在籍学生转往中职类学校和高职院校,严禁虚报、漏报、瞒报学生信息,切实保障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切实保证听障考生参加中考,其免试英语听力的办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精神执行。
3.从严治考。要严格按《岳阳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务细则》(修订)组考,实现“三杜绝、一减少”工作目标。要加强考点建设,保障考试必需的硬件设施。要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要加强考试培训,强化组考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教育考生诚信考试、安全考试。
4.严肃执纪。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狠抓考试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实施方案,于2015年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查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