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66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上海旋风骑士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