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销售卷烟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法律主观:
是的。 非法经营罪 并未要求必须完成销售才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即可构成本罪。非法经营罪针对的是经营行为,“经营”包括“销售”但不局限于“销售”,经营行为包括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多种表现形式,只要实施其中一个环节,就是经营行为,非法购买卷烟,虽然并未出售获利,但已然是经营行为,是既遂。 【相关延伸】 问:非法经营罪怎么处罚? 答: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 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 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