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中心官方网站
法律主观:
一、 社保 网上服务平台:参保人登录 社会保险 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用户登录”。进入个人页面后,按提示注册登录查询即可。 二、自助终端机:自助终端机设置于各区县社保中心。参保人只需携带社保卡,在所参保区县的自助终端机查询相关页面,输入 身份证 号、社保卡上的条形码编号等信息,查询 北京社保 缴费基数查询情况。 三、电子邮件:参保人需通过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提供电子邮箱地址, 北京 市社保中心将通过电子邮件为参保人发送电子版对账单。 四、柜台:北京市各区县社保中心或社保所柜台工作人员可帮助参保人查询、办理相关手续。参保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经过经办机构服务人员核实后,查询相关信息。 五、12021:北京市12021已向社会开通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话查询服务功能。参保人员可随时拨打12021热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进入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模块,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及社会保障卡卡号后,便可查询到养老、医疗、失业、 工伤 、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包括缴费单位、年限以及基数等,还可以查询 养老金 账户的累计金额,同时,还可查询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