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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hic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渊源和特征 早期美国通俗小说的第三道风景线为哥特式小说(gothic fiction)。“哥特式”(gothic)这个词在英语里有多种含义。它既是一个文学词汇,又是一个历史术语,还可以用作建筑和艺术方面的专门用语。作为一个文学词汇,它也有多种含义。它既指一种文学现象,又指一类文学作品,还可以表示一种文学创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这些文学现象、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方法的内涵也不尽相同。此处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来表示一类通俗小说。这类小说曾经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十分繁荣,然而它们的作者,除少数外,均被文学批评家和文学史家所忽视。其模式特征是,故事常常发生在遥远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狭窄的空间和鬼魂出没的建筑内,悬疑和爱情交织在一起。惯常的悬疑手段有神秘的继承权、隐秘的身世、丢失的遗嘱、家族的秘密、祖传的诅咒,等等。到最后,悬疑解开,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爱情障碍扫除。不过,这种爱情有别于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两者的区别是:哥特式小说通常描写神秘冒险故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歹徒;而言情小说描写家庭平凡琐事,其爱情障碍往往来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特式小说起源于18世纪后期的英国,开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尔。他的《奥特兰托城堡》创立了早期古典哥特式小说的模式。哥特式小说的出现,既与当时英国墓园派诗人的“哥特式”情结有关,也与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特式”美学标准有联系。此外,它还借鉴了理查森的《克拉丽莎》的“女郎一恶棍”这一对立模式。这种小说问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娅·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许多人仿效,成为最流行的体裁,并迅速从英国扩展到整个欧美。至18世纪90年代,哥特式小说逐渐演化成两个分支。一个分支是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坚持传统的手段,并在此基础上融人病态的邪恶,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马修·刘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个分支是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其特点是保留古堡场景,但抛弃过分的神秘成分和极度的恐怖气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如玛丽·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奥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这两个分支对美国都有影响。在美国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是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兰》(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特式小说以阴郁的色调和神秘的气氛,极为传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惧心理,对后世的严肃小说家影响很大。在感伤型哥特式小说家当中,代表人物有萨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萨克·米契尔(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纪的法国和西班牙为背景,创作了《朱莉亚》(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特式小说。后者以哥特式小说《庇护所》(The Asylum,1804)闻名。
查尔斯·布朗 1771年1月17日,查尔斯·布朗降生在费城一个古老的贵格会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儿子,自幼体弱多病。然而,在读书和写作方面,他显示了较大的天赋。儿时,他在费城友人的语法学校上学,即博览古典作品,十岁便给《哥伦比亚杂志》撰稿。十六岁时,他师从亚历山大·韦尔考克斯,学习法律。但是,他的兴趣依然在写作上。1793年,他决定放弃法律,改学文学。同年他到了纽约,参加了由英国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温 (William Godwin,1756—1836)领衔的友谊会(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温对布朗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他的哥特式小说《凯莱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决心从事哥特式小说创作。一回到费城,布朗即开始写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书《阿尔克温:关于女权的对话》(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为改变妇女的不平等地位大声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特式小说《威兰》也面世。在这之后,他重返纽约,出任《每月杂志》(Monthly Magazine)和《美国评论》(American Review)的编辑。短短三年,他连续出版了五部小说。它们是:《奥蒙德;或,秘密见证》(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尔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华德》(Clara Howard,1801)。其后,布朗再次回到费城,编辑《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美国纪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国纪事或综合事录》(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这一时期,他撰写了许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册子。1804年,他和纽约的伊丽莎白·林(Elizabeth Linn)结婚。长期的艰苦写作毁坏了他本来虚弱的身体。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结核在费城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查尔斯·布朗的声誉主要在于《威兰》等一系列哥特式小说。《威兰》述说纽约一个名叫威兰的农夫突然看见天空闪现一道亮光。两个天使敦促他“摧毁自己的偶像”。于是,他变得疯狂起来,先是杀死了所有的马,继而杀死了小孩和妻子。接着,他去探望妹妹,想将她也杀死。结果他被逮住,被作为疯子关押。查尔斯·布朗成功地将传统的恐怖哥特式小说技巧同美国的场景结合起来,并出色地描绘了威兰的复杂恐怖心理。威兰幼时,父亲即死于非命,原因是没有遵循冥冥之中神灵的指令。尽管后来威兰同自己的妻子、儿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许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浓浓的阴影。尤其是在他父亲建造的“圣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卧室,经常有一种神秘的声音。他一方面诚惶诚恐地揣摩这种声音带来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联想起昔时父亲的惨死。恍惚中,他听到一个声音:“你的祷告听见了。为了证明你的忠诚,把你的妻子献给我。”于是,他杀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杀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题不同于《威兰》。它是展现一种自然的邪恶,即黄热病对人类的肆虐;这部小说于1798年6月开始在《每月杂志》上连载,但只连载了两期,便以《每月杂志》的停刊而告终。翌年,布朗将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余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于布朗本人患过黄热病,书中有关这种瘟疫的描写非常逼真。此外,小说的情节也极为复杂。故事有两个主人公。一个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个是十九岁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门口,斯蒂文斯大夫发现了染上黄热病的阿瑟·默文。接下来,阿瑟·默文述说了自己令人吃惊的经历。这些经历大部分与韦尔贝克有关。此人出卖、掠夺、杀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属于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当他解救十五岁的少女伊莱扎时,巧妙地战胜了她的残忍的叔叔。
继《阿瑟·默文》之后完稿的《奥蒙德》同样以黄热病为背景。不过,黄热病不再充当串联情节的角色,而是作为一种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坚强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尔兼有普通女人的个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质。她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灾难。即便是面对遗弃自己情人的奥蒙德,她也非常镇静。后来她逐渐对奥蒙德产生兴趣,与其说是为了占有他,不如说是为了捍卫自己的荣誉。相比之下,奥蒙德的个性就显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凶悍、极端自私的男人,结果未能如愿。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题,即展现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开始,布朗通过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视角,大势渲染了克利西罗梦游时的恐怖情景。与此同时,他以肯定的语气,对克利西罗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从而在读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悬念。接下来,查尔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罗的负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怀疑克利西罗杀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对克利西罗的调查最后居然走进了死胡同。他已经丧失了对最近事情的记忆。无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梦游者。
总之,查尔斯·布朗的《威兰》等恐怖哥特式小说是早期美国通俗小说中的上乘之作。它们反映了布朗的贵格会教徒家庭背景,体现了威廉·戈德温的社会改革思想。尤其是,书中具有独创性的复杂恐怖心理描写影响了后世的一些著名小说家,如纳撒尼尔·霍桑、爱伦·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尽管《威兰》等恐怖型哥特式小说在艺术上取得了广泛的成功,但并没有受到美国读者的广泛欢迎。真正为美国读者青睐的是另一类哥特式小说,即感伤型哥特式小说。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萨莉·伍德和伊萨克·米契尔。
其他作家和作品 萨莉·伍德,原名萨莉·巴雷尔,1759年生在美国缅因州约克县一个海军军官家庭。她从小和当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熏陶。十九岁时,她和理查德·基廷结婚。但婚后仅五年,理查德·基廷去世,留给她两个女儿和一个刚出世的儿子。她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数年后再嫁,丈夫名叫埃比尔·伍德,系缅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个将军。从1800年起,她接连创作了五部哥特式小说,起初署名“马萨诸塞州一女士”,后改署“缅因州一女士”。这五部小说中,最重要的是处女作《朱丽亚和受启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该书的场景设置在18世纪的法国,女主人公为美丽善良的少女朱丽亚。经过种种磨难,她和恋人终于揭开了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成夫妇。小说里运用了许多传统的哥特式小说的成分,如危险的高原、坟墓、绑架、强奸未遂,等等。其余的四部小说是《多佛尔,或目击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亚,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费迪南德和埃尔米拉:一个俄罗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们的场景均设置在欧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节。
伊萨克·米契尔于1759年生在纽约州奥尔巴尼县。他曾是当地报纸《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编辑。1804年,就在这家报纸上,他以连载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创作的哥特式小说《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过,直至1811年,这部小说才由纽约州波基普西的书商约瑟夫·尼尔逊出单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为丹尼尔·杰克逊的书名类似的剽窃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亲》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问世。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以后的一百多年里,受到读者青睐、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尔·杰克逊的版本。后来,人们终于辨明真伪。其根据是,盗版本不像原作那样载有一篇内容丰富的序言。《庇护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叙述一个传统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说的场景设置在北美殖民地时期的康涅狄格。女主人公梅莉莎爱上了贫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结果被父亲关在一个闹鬼的古堡里。后来,阿朗索参加了华盛顿的海军,在独立战争中被英军俘虏。在富兰克林的帮助下,他逃离了魔掌,并取道法国回到家乡。这是富兰克林在美国哥特式小说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发生在结尾。在查尔斯顿,乡人传说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坟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没死,她设法逃离古堡来和意中人相会。
参考资料: http://www.mysterybbs.com/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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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哥特式
《美国哥特式》与自由女神像,芭比娃娃,野牛镍币和山姆大叔称为美国文化的五大象征。
《美国哥特式》,1930年,76.2x63.5cm,板 油彩,芝加哥艺术学院,The Art Institute of Chicago,格兰特·伍德,Grant Wood,1892-1942年,美国
1928年,格兰特·伍德去了德国慕尼黑,很为那里的哥特艺术所迷恋。所谓的哥特式建筑,主要由石头的骨架券和飞扶壁组成。其基本单元是在一个正方形或矩形平面四角的柱子上作双圆心骨架尖券,四边和对角线上各一道,屋面石板架在券上,形成拱顶。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在不同跨度上作出矢高相同的券,拱顶重量轻,交线分明,减少了券脚的推力,简化了施工。由于采用了尖券、尖拱和飞扶壁等建筑形式,哥特式教堂的内部空间高旷、单纯、统一。装饰细部也都用尖券作主题,使建筑风格与结构手法形成有机整体。
1930年8月,伍德在Iowa南部的一个小镇看到一所颇具哥特式风格的房子,它建于1880年代,有五个房间。此建筑物的紧凑和坚实的设计,尤其是阁楼上的哥特式窗户,给伍德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想象着一个农夫和他的女儿站在房子前面,然后拍下这个房子的照片带回了他的工作室。他请他62岁的牙医和他30岁的妹妹作为画中人物的模特,并让他们穿上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的衣服。虽然在画中两人是站在一块的,但实际上这两个人物是在不同的场合下完成的。
伍德花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这幅作品,及时赶上了芝加哥艺术学院的展览。虽然一开始裁判们对是否要接受他这幅画上有分歧,但这幅画最后得以参展并获得了铜奖和300美元的奖励。当时这幅画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一个艺术批评家指责该画是“侮辱普通乡村人民的漫画”。有人认为伍德用这幅画来讽刺中西部文化的狭隘和压抑,但伍德本人否定了这种说法;也有人把这幅画理解为对美国乡村道德品质的颂扬;还有人认为这部作品的主题非常暧昧,既有赞扬的肯定,又不乏讽刺的意味。后来伍德自己透露他的画中含有讽刺的因素,但至于是哪些因素他缄口不言。
男人的眼睛直直地向前平视,双唇紧闭,黄瘦的脸上表情十分严肃,鼻梁上一丝不苟地架着圆圆的眼镜。他沾满泥巴的手里拿着一个叉,它既代表了在农业占主导地位的年代,农民们勤劳耕作的精神,也象征着在19世纪男权社会中,不容置疑的男性权威和力量。从构图上来看,这个叉与人物椭圆形的脸和人物身后哥特式窗户的线条相呼应。站在他身边的女人一副典型的维多利亚时期女性的装扮,从发型到服饰,甚至到表情,都让人联想起简·爱。同男人一样,女人的表情也不苟言笑,只因那个年代的女性以严谨、矜持、勤劳、克己为美德。她略微站在男人身后,眼睛看向男人,有点“唯他是听”的意味。
关于画中的两个人物的关系,也一直是大家争论不休的话题,到底是一对农场老夫妻还是父亲和女儿?如果是夫妻,很多Iowa农夫的妻子认为这是一副诋毁她们形象的画作;如果是父女,那么男人手里拿着一把叉,到底是表示一个普通耕作的农夫,还是一个不无妒意地赶走女儿追求者的传道夫呢?理解为父女关系的评论家把女儿下巴和颈部的褶皱理解为“老处女的尖锐”,但也有人认为这些褶皱暗示着女儿并不像她的穿着(扣子紧紧封住脖子)那样刻板。
American Gothic is a painting by Grant Wood, from 1930. Portraying a pitchfork-holding man and a woman in front of a house of Carpenter Gothic style, it is one of the most familiar images in 20th century American art. The models, who sat for the painting separately, were the artist's sister, Nan, and his dentist, Dr. Byron McKeeby. The house is located in Eldon, Iowa. The painting resides at the Art Institute of Chicago.
Wood wanted to depict the traditional roles of men and women as the man is holding a pitchfork symbolizing hand labor. Wood placed plants behind the woman to convey the image of a domestic housewife, though the artist had intended her to represent the farmer's unmarried daughter.
《美国哥特式》与自由女神像,芭比娃娃,野牛镍币和山姆大叔称为美国文化的五大象征。
《美国哥特式》,1930年,76.2x63.5cm,板 油彩,芝加哥艺术学院,The Art Institute of Chicago,格兰特·伍德,Grant Wood,1892-1942年,美国
1928年,格兰特·伍德去了德国慕尼黑,很为那里的哥特艺术所迷恋。所谓的哥特式建筑,主要由石头的骨架券和飞扶壁组成。其基本单元是在一个正方形或矩形平面四角的柱子上作双圆心骨架尖券,四边和对角线上各一道,屋面石板架在券上,形成拱顶。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在不同跨度上作出矢高相同的券,拱顶重量轻,交线分明,减少了券脚的推力,简化了施工。由于采用了尖券、尖拱和飞扶壁等建筑形式,哥特式教堂的内部空间高旷、单纯、统一。装饰细部也都用尖券作主题,使建筑风格与结构手法形成有机整体。
1930年8月,伍德在Iowa南部的一个小镇看到一所颇具哥特式风格的房子,它建于1880年代,有五个房间。此建筑物的紧凑和坚实的设计,尤其是阁楼上的哥特式窗户,给伍德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想象着一个农夫和他的女儿站在房子前面,然后拍下这个房子的照片带回了他的工作室。他请他62岁的牙医和他30岁的妹妹作为画中人物的模特,并让他们穿上19世纪维多利亚时期的衣服。虽然在画中两人是站在一块的,但实际上这两个人物是在不同的场合下完成的。
伍德花两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这幅作品,及时赶上了芝加哥艺术学院的展览。虽然一开始裁判们对是否要接受他这幅画上有分歧,但这幅画最后得以参展并获得了铜奖和300美元的奖励。当时这幅画引起了极大的争议,一个艺术批评家指责该画是“侮辱普通乡村人民的漫画”。有人认为伍德用这幅画来讽刺中西部文化的狭隘和压抑,但伍德本人否定了这种说法;也有人把这幅画理解为对美国乡村道德品质的颂扬;还有人认为这部作品的主题非常暧昧,既有赞扬的肯定,又不乏讽刺的意味。后来伍德自己透露他的画中含有讽刺的因素,但至于是哪些因素他缄口不言。
男人的眼睛直直地向前平视,双唇紧闭,黄瘦的脸上表情十分严肃,鼻梁上一丝不苟地架着圆圆的眼镜。他沾满泥巴的手里拿着一个叉,它既代表了在农业占主导地位的年代,农民们勤劳耕作的精神,也象征着在19世纪男权社会中,不容置疑的男性权威和力量。从构图上来看,这个叉与人物椭圆形的脸和人物身后哥特式窗户的线条相呼应。站在他身边的女人一副典型的维多利亚时期女性的装扮,从发型到服饰,甚至到表情,都让人联想起简·爱。同男人一样,女人的表情也不苟言笑,只因那个年代的女性以严谨、矜持、勤劳、克己为美德。她略微站在男人身后,眼睛看向男人,有点“唯他是听”的意味。
关于画中的两个人物的关系,也一直是大家争论不休的话题,到底是一对农场老夫妻还是父亲和女儿?如果是夫妻,很多Iowa农夫的妻子认为这是一副诋毁她们形象的画作;如果是父女,那么男人手里拿着一把叉,到底是表示一个普通耕作的农夫,还是一个不无妒意地赶走女儿追求者的传道夫呢?理解为父女关系的评论家把女儿下巴和颈部的褶皱理解为“老处女的尖锐”,但也有人认为这些褶皱暗示着女儿并不像她的穿着(扣子紧紧封住脖子)那样刻板。
American Gothic is a painting by Grant Wood, from 1930. Portraying a pitchfork-holding man and a woman in front of a house of Carpenter Gothic style, it is one of the most familiar images in 20th century American art. The models, who sat for the painting separately, were the artist's sister, Nan, and his dentist, Dr. Byron McKeeby. The house is located in Eldon, Iowa. The painting resides at the Art Institute of Chicago.
Wood wanted to depict the traditional roles of men and women as the man is holding a pitchfork symbolizing hand labor. Wood placed plants behind the woman to convey the image of a domestic housewife, though the artist had intended her to represent the farmer's unmarried daugh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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