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个回答
2013-11-27
展开全部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曾于1986年、1990年先后将化危品进行编号、分类,具体分为以下九个大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类。表面看,上列九类中的毒害品和腐蚀品似与防火关系不大,其实不然。这两类化学物品大多是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是易燃可燃的。有的虽然本身不燃,但因同时具有氧化作用,能促使可燃、易燃物燃烧甚至爆炸,或因遇酸分解放出易燃、剧毒气体,或因遇水、酸类产生剧毒亦能自燃的气体,都直接或间接与防火有关联。
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曾于1986年、1990年先后将化危品进行编号、分类,具体分为以下九个大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杂类。表面看,上列九类中的毒害品和腐蚀品似与防火关系不大,其实不然。这两类化学物品大多是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是易燃可燃的。有的虽然本身不燃,但因同时具有氧化作用,能促使可燃、易燃物燃烧甚至爆炸,或因遇酸分解放出易燃、剧毒气体,或因遇水、酸类产生剧毒亦能自燃的气体,都直接或间接与防火有关联。
2013-11-27
展开全部
硫酸、盐酸、硝酸、甲醚、甲醛等等。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